提单是我们在海上运输过程中需要使用的,是承运人保证交付货物和可转让的物权凭证,对于合法取得提单的持有人,提单具有物权凭证的功能。
以下是海运提单的三个主要功能:
1、提单是证明承运人已接管货物和货物已装船的货物收据
对于将货物交给加拿大国际物流公司运输的托运人,提单具有货物收据的功能,承运人不仅有义务签发提单,而且根据托运人的要求,即使货物尚未装载,只要货物在承运人的控制下,承运人也有义务签发收货提单,因此,提单一经承运人签发,就表明承运人已将货物装入船舶或确认接管。
2、提单是承运人交付货物和可转让物权的保证
对于合法取得提单的持有人,提单具有产权凭证的功能,提单的合法持有人有权在目的港交换提单,只要承运人出于善意,即使持有人不是真正的货主,承运人也不负责,此外,除非在提单中指出,提单可以未经承运人同意转让给第三方,否则提单的转让意味着物权的转让,连续认可可以连续转让,提单的合法受让人或提单持有人是提单上记载的货物的合法持有人。
3、提单是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成立的证明文件
提单上印制的条款规定了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的权利。义务,提单也是法律承认处理货物运输的依据,往往被认为是运输合同本身。但是,根据严格的法律概念,提单不具备经济合同的基本条件,不是双方意图一致的产品,约束双方的提单条款由承运人单方面制定,提单前后,承运人开始接受托运人托运货物和货物运输。
提单签发前,承托人之间有运输合同的,无论提单条款如何规定,双方均应按原合同约定行事,但是,如果事先没有协议,托运人在接受提单时没有提出任何异议,则提单被视为合同本身,虽然由于海洋运输的特点,托运人没有签署提单,但由于提单与一般合同不同,无论提单持有人是否签署提单,提单条款都对其具有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