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空运货代保险是一种以航空运输过程中的各种货物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业务。航空货运保险承保的货物在运输途中因保险责任灭失时,保险公司提供经济赔偿。保险公司承保上海空运货代的货物,以飞机为主体规定保险责任。国际航空货运保险还包括航空运输保险和航空运输一切险。
航空运输中的一切险包括上述所有的航空运输风险,他们还负责赔偿包括盗窃、短缺等在内的全部部分损失。由保险货物运输中的外部原因造成的,但是,就国际空运货物保险而言,除外责任与上一节提到的海运货物保险的除外责任相同。
上海空运货代保险的责任期自被保险货物运离保险单载明的起运地的仓库或者储存地时起生效。在正常运输过程中保持有效,直到货物到达保险单中规定的目的地被交付到收货人的仓库或储存地,或被保险人用于配送、配送或非正常运输的其他储存地。
保险货物到达仓库或者储存地点的,应当是保险货物在最后一个卸货地点从航空器上卸下后30天。与上述陆运货物保险一样,被保险货物投保航空运输保险和航空运输一切险后,可以通过协商增加幼稚航空运输货物的战争险等附加险。
国际航空货物保险标的的范围:
1.在中国空运的所有货物都可以投保。
2.下列货物不属于保险标的,除非经投保人和保险人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单(证明)中载明:金银、珠宝、DIA、玉石、珠宝、古钱币、古董、古籍、古画、邮票、艺术品、稀有金属及其他贵重财产。
3.下列货物不属于航空货运保险的保险范围:蔬菜、水果、活畜、家禽、鱼和其他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