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货物在报关过程中通常需要多长时间?对于初次出口货物的企业朋友来说,很难理解。让我们向您解释一下!
《海关法》明确规定了进出口货物的报关期限,出口货物的报关期限不同于进口货物。
除海关特许外,出口报关货物的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在装货前24小时向海关申报。该规定是为了给海关足够的时间检查货物,以确保海关工作的正常进行。
如果海关在规定期限前未向海关申报,海关可以拒绝接受通关申报,使出口货物无法通过海关检查、征税、放行、装运,影响运输文件的获取,甚至延误装运,违反合同。因此,应尽快向海关办理申报手续,以便按时装运。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自运输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入境之日起14日内,向海关办理进口货物的通关手续。本规定旨在加快港口疏浚,促进进口货物尽快投入使用,减少错误,防止欺诈。
未在法定14天内向海关办理申报手续的,海关将征收滞纳金。滞纳金的起始日期为运输工具申报入境之日起15天,转关运输货物为货物到达指定地点之日起15天,邮运进口货物为收到邮局通知之日起15天。截止日期为海关申报之日。滞纳金的日收款率为进口货物到达价格的0.5%,起点为10元。
计算滞纳金的公式为:滞报总额=货物到岸价X滞报天数X0.5%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自运输工具申报入境之日起三个月以上未向海关申报的,进口货物由海关提取出售。扣除运输、装卸、储存费用和税款后仍有余额的,有余额的,应当自货物出售之日起一年内由收货人申请退还;逾期无人申请的,应当上缴国库。除非是误卸或溢卸的进口货物。